您好,欢迎您来到农村之声网!
当前位置:
有关绿办(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要求,中心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发展绿色食品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全部免收原国家级贫困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县、农业农村部对口指导环京津贫困县和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贫困县绿色食品申报主体的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1年1月19日
上一篇: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下一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发布首批50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我省召开非主
提能力 保安
2024年1
省农药总站召
全省蚕桑遗传
高邮市举办农
国家蚕桑体系
省植保植检站
京ICP备10014162号-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