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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全省蚕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利益,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生产用桑蚕种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蚕业质检(函)字﹝2024﹞0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春用蚕种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苏蚕﹝2024﹞2号)相关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陈涛副主任、张美蓉副研究员、省蚕种所王欣副科长等人一行对2024年江苏省春用蚕种进行了抽样。各有关市、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人员陪同抽样。
抽样组一行分别对冷藏于镇江市蚕种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蚕源种业有限公司、滨海县蚕种场和东台天润蚕种有限公司等蚕种冷库的越年蚕种进行样品抽取,并查看外观包装、标识标签是否完整。本次抽样部、省级共抽取8家蚕种生产单位的桑蚕原种2批次和桑蚕一代杂交种22批次。此次蚕种质量抽查一方面保证了我省蚕种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提升了企业信誉,另一方面也确保了省内春季蚕桑生产用种安全。同时,对各地进一步强化落实《关于加强2024年蚕种质量监管指导服务的通知》(苏蚕﹝2024﹞1号)各项要求,持续提升我省蚕种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蚕桑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